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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办电话卡乱设门槛:“反诈”不是懒政的遮羞布

  每经评论员 徐肖逍 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11月4日通报,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南昌、九江、景德镇等地有电信、移动、联通营业网点,对外地身份证办理电话卡设置预存高额话费、提供工作证明等问题高度重视,已责成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改,切实保障用户权益。

  每经评论员 徐肖逍

  江西省通信管理局11月4日通报,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南昌、九江、景德镇等地有电信、移动、联通营业网点,对外地身份证办理电话卡设置预存高额话费、提供工作证明等问题高度重视,已责成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排查整改,切实保障用户权益。

  此前,媒体还发现,外地身份证在江西一些地方办理新电话卡的门槛明显“加码”,部分地方电信营业厅即便对本地户籍居民,也要求提供工作证明、社保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银行流水等材料中的任意一项。

  办一张新电话卡,竟需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,这一要求听起来匪夷所思,其本质是让消费者自证清白。为何会有这样的规定?多名营业厅工作人员均以“落实反诈工作”为由解释,但当被要求出示对应的政策文件时,却无人能提供。

  事实上,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的《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》早已明确,“无犯罪记录证明”仅适用于“升学、服现役、就业”等法定情形,异地办理电话卡显然不在此列。由此可见,江西部分通信商营业网点的做法完全于法无据,而他们所宣称的“落实反诈工作”理由,恰恰暴露了其法治精神的严重缺失。

  众所周知,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领域通行的重要原则,其核心在于未经依法判决,不得将任何人视为罪犯。要求用户办理电话卡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,本质上是对这一原则的公然挑战——这种做法无异于将每一位普通用户预设为“潜在犯罪分子”,不仅违背了法治精神,更构成了对消费者人格尊严的隐性侮辱。

  与此同时,过多索取用户隐私信息的行为,也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这既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关于个人信息收集应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的要求,更可能为后续的数据滥用、信息泄露埋下巨大隐患。在数字时代,隐私权早已成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,突破法律边界、过度索取信息,会严重破坏社会信任的根基。

  更深层次来看,以“反诈”为由设置额外门槛,本质上是企业“懒政”的体现。近年来,电信诈骗案件频发,国家大力推进反诈工作,初衷是通过多方协作提升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,同时督促运营商履行主体责任。这意味着运营商本应通过升级技术手段加强风险监测、完善实名核验流程来防范诈骗,而非通过增加消费者负担的方式规避自身责任。要求用户提供非必要的额外资料,实则是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风险管控成本,粗暴地转嫁给消费者。这种“宁可错杀一千,不可放过一个”的思维,暴露的正是企业管理能力的退化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部分通信营业厅对外地身份证办卡“层层加码”,本质上已构成地域歧视。在人员流动成为社会常态的当下,异地办卡的高门槛不仅会阻碍人才正常流动,更会变相剥夺外来务工人员、学生群体平等享受通信服务的权利。而预存千元话费的要求,更进一步将经济困难群体挡在数字社会门外,加剧了本就存在的数字鸿沟。

  细究之下,办电话卡要无犯罪记录证明,到底能证明什么?答案是“什么也证明不了”——它既证明不了通信服务的安全与有效,也证明不了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与治理水平的高低。

  这套“证明逻辑”的荒诞之处显而易见:它要求消费者自证清白,却无法证明自身要求的正当性;它声称为了维护公共利益,实际却在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它本应秉持服务用户的初心,最终却给用户设置了重重障碍。

 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,企业不能以“安全”为借口,随意要求消费者自证清白。运营商作为市场主体,在参与社会治理、落实反诈工作时,必须恪守法治边界,通过提升技术手段增强风险识别能力,而非将自身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用户。

  真正的治理智慧,在于通过法治规范与技术升级,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同时,维护个体的基本权利与尊严。这,才是应被证明的社会进步。

责任编辑:陈琰 SN2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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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wczz13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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